[人生教練QA3] 雖然我33歲了,但真的很疑惑:興趣可以和工作結合嗎?
top of page

[人生教練QA3] 雖然我33歲了,但真的很疑惑:興趣可以和工作結合嗎?


Q3 興趣可以和工作結合嗎?

你真的知道你問的興趣是什麼嗎? 讓我們先將興趣分類:

1 初階 :帶來快樂,玩票性質居高:打球、出遊、玩牌、看電視、看電影

2 中階 :接觸到內心的熱情:對某個東西有熱情,想要玩出自己的心得

3 高階 :使命:帶著熱情,感覺到這個興趣對自己一直有吸引力,自己一直想研究,甚至是一輩子想做的事情

先來回答:你說的是哪一種呢?

一般人談的是初階,很少人覺得看電影要和工作結合,因為在觀念裡這是兩碼子的事,遑論要把興趣和工作結合,基本上談這議題的本錢都沒有。

到第二階段我們自問:對生命中什麼事有熱情?我們才能繼續談論這個議題。大家或許能思考一下:「上班以外,對什麼事有興趣? 」也這是很多對人生比較有目標、想為人生創造一點質感、價值的人才會思考的題目。

先從熱情出發,到時間投入與累績,找到天賦才華,再加入資源整合和財商的觀念,我們才來討論興趣可以和工作結合嗎?

以下幾個財商公式可分享

1.有熱情的興趣 x1萬個小時(約3年)=天賦才華

2.天賦才華 x 豐盛交換=資源整合

3.資源整合 x 財商=商業模式

4.商業模式 x 被動收入的概念及能力=被動收入

其實,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天賦才華在哪裡,頂多就是工作。 我們ARK研究多年後發現每個人都有 「天賦才華 」,那就是對自己來說最具有熱情的東西。

又因為人是社群的動物,需要和人互動,透過互動的能力和別人交換,才能 「資源整合 」。但這時候還不能換到錢,因為沒有「財商 」的能力,所以要有「財商 」的能力,才能將 「資源整合 」的東西轉換為金錢。

也有人用 「天賦才華 」加上 「財商 」,變成商業模式?有的,但通常那被歸類為「工作 」。但是那樣的財商很薄弱,天賦才華又只有一個,2個很薄弱的條件結合後,出來的商業模式就會很薄弱。

這樣的公式是讓 「多元的天賦才華 」配合 「多元豐盛交換的能力 」,再加上 「多元的財商 」,換出來的 「商業模式 」就會很多元。「商業模式 」乘上 「被動收入的概念和能力 」, 「被動收入 」就會變得很紮實。

這個人是否對一件事有熱情?沒有熱情就做不持久,因為不開心。有熱情的事就會開心,就會持久。

所以,興趣能否和工作結合?我們會翻譯成為

「有熱情的興趣,配合豐盛交換的能力,跟財商的能力 」

基本上就能和工作結合。

以上解答,對你有幫助嗎?

Featured Posts
Recent Posts
Archive
Search By Tags
尚無標記。
Follow Us
  • Facebook Basic Square
  • Twitter Basic Square
  • Google+ Basic Square
bottom of page